潜山二中文学社章程
发布时间:2018-01-11 11:04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社为爱好的学生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接受学校的直接领导。
第三条 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素养;繁荣校园文学创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加强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为作文教学和语文课革提供实验的园地。为语文组课程改革提供实验园地,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
第四条 凡本集团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者可申请入社。
第五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五)有按半月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六条 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办理退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