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二中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17 10:41
一、开办家长学校的目的在于提高家长素质,从而有效提高教育子女的水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
二、家长学校的教育内容从本校家长的实际情况出发,高有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讲授,教妇有方的经验并流,探讨子女教育中的共同性问题等课题。家长学校授课的教师可由学校的校长、政教处主任和有经验的班主任担任,也可邀请专家学者或有经验的家长到校授课。
三、家长学校的特点是从理论上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从方法上给家长以指导,从而通过提高家长素质达到的高家庭教育效益的目的,使家长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好学生,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基础。
四、每期“家长学校”学制一年。每半年举行一次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介绍教育子女的好办法。对典型事例及时通报,提出合理的建议。每期毕业时,在家长学员中按1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家长”,经校长室和家长委员会审批后,进行总结表彰。为保证家长学校的质量,各位学员必须遵守下列须知。
  1、上课实行签到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先请假。
  2、上课时应遵守纪律,关闭通讯工具,不抽烟、不随便讲话。
  3、上课时认真听讲,做好听课笔记,踊跃参加心得交流。
  4、坚持学以致用,根据各自家庭情况和孩子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教育方法,形成“家长促学生,学生促家长,家长和学生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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