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二中“校园之星”“班级特色之星”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17 10:47
一、宗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特制定“两星”评选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黄金琼
副组长:汪启明  王全男  朱久香  徐晓春
组  员:吴功林  汪结平  王佳焰  周  钦  朱  俊  林斗银  汪银华  吴  森
各班班主任

三、评选形式
各班评选出1-2名“校园之星”,2-3名“班级特色之星”,由学校政教处对推荐学生进行评选认定。

四、评选条件:
1、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待人有礼貌,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
2、能和同学友好相处,知道谦让,乐于助人;
3、规则意识强,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4、爱清洁,讲卫生,不乱丢纸屑果皮,无乱擦乱写乱画现象;
5、爱护公物,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个人用课桌椅无涂、刻、挖等情况;
6、能在环境卫生保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主动维持班级秩序等);
7、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在班内良好;
8、有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的经历;
9、校园之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
10、班级特色之星是在某方面确有专长。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5、进电游厅、桌球室、网吧者;
6、顶撞老师、侮辱同学者;
7、经常迟到、早退者;
8、经常说粗话、脏话者;
9、有打架斗殴行为者;
10、有沾染烟、酒行为者。

五、评选办法
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和同学评议后,经班委认定后推荐候选人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文明之星”。将各班班级得票数最多的这生推荐为“两星”当选人。

六、注意事项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对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2、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3、每名推荐学生要附一份学生的事迹材料。

七、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得“两星”称号的学生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并张贴照片后在网站和橱窗公布。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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