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二中楼宇征名启事

发布时间:2021-01-22 17:37
   校园建筑是学校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名称是体现学校文化历史、办学特色与育人理念的重要载体,建筑物命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内容。我校自迁入新校址以来,因为多种原因,校内楼宇建筑只有数字标号,没有正式命名。为更好地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塑造学校形象,进一步推进我校文化建设,丰富我校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楼宇征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等主要建筑物的命名。(具体征名楼栋见附件1,校园建筑布局参看附件2)
   二、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二中离退休老同志、二中各届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要求
   1.命名应格调高雅,涵蕴丰厚,契合我校办学目标、办学特色和育人理念,能反映出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与理想追求,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学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 命名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能够彰显二中文化特质,具有较鲜明的辨识度,同时要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3.命名应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功能性相统一。立足学校实际,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既能做到自成体系、风格统一,又对楼宇的功能或性质具有标识作用。
   4.命名采用汉字,字数不宜过多,控制在2-4个字为宜,力求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每个命名均应附100字以内的简短说明,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命名征集。
2021年元月1日——2021年4月30日,通过线下线上广泛动员,组织发动全体师生、各届校友积极参与,并提交作品。
    第二阶段:作品评审。
    (1)校内初审: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根据命名征集结果,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查,保留两套以上命名方案,公布初审结果。
    (2)意见征集: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利用校园网站、潜山网、微潜山等媒体平台,对初审入围的作品进行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3)专家评审: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出拟使用的名称报学校审定。
    (4)学校审定:2021年8月份。经学校职代会讨论、党总支支委会议及行政会议审定通过,每栋建筑确定1个名称并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宣传推广。
2021年9月至11月份,根据学校最终审定通过方案进行宣传推广,通过校内外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第四阶段:铭牌制作与安装
确定铭牌字体、字样、字号、图案及安装位置等,形成方案,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进行铭牌制作与安装。
    五、补充说明
1.参与征名的作品,纸质版提交或邮寄至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楼宇征名活动办公室”(电话:0556-8921950,0556-8970395)。电子投稿发送至邮箱496439361@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楼宇命名征集投稿”进行标注。投稿作品须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作品请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2.学校对最终确定选用的命名方案拥有排他使用权,学校不承担由作品侵权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3.初审入围作品由学校向作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最终被确定采用的楼宇名称的命名人由学校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完整或部分采用所有征集作品,并有权对各种方案进行筛选、整合,命名相同的,按收到稿件先后确定一人为命名人。)


楼宇序号 用途 命名要求 备注
1号楼、2号楼 实验楼 联合命名  
3号楼 教学楼 单独命名 待建
4号楼 图书馆 单独命名 待建
5号楼 教学楼 单独命名  
6号楼 教学楼 单独命名  
7号楼 教学楼 单独命名  
8号楼 食堂 单独命名  
9号楼 行政楼 单独命名  
10号楼 管理公寓 单独命名  
11号楼 商店 不单独命名  
12号楼 锅楼房 不单独命名  
13号楼 配电房 不单独命名  
14号楼 体育看台 不单独命名  
15号楼、16号楼 男生公寓 联合命名  
17号楼、18号楼 女生公寓 联合命名  
  体育馆 单独命名 待建




附件2:潜山二中校园建筑布局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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