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二中安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17 10:40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订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要及时发现并通知家长,并用书面形式报告政教处。
4、实行行政人员和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当日值班人员为当天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班主任工作中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班级安全教育管理职责
1、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对有既往病史的学生建立安全信息记录档案。
4、严禁学生下河、塘、堰洗澡。
5、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
6、教育学生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7、教育并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偷盗敲诈,进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等。
8、班主任对学生学习、生活场所(教室、寝室等场所)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值班人员汇报,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班级安全教育管理目标
学校安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岗位安全责任追究制;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班级安全教育管理目标:杜绝在校学生打架斗殴、盗窃敲诈、人员伤亡等恶性事件发生;遏制在校学生违反规定上营业性网吧、游戏厅、舞厅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场所;禁止在校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串联以致影响校园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发生。
(三)奖励与处罚
1、班级学生一个月内达到安全教育管理目标,无打架斗殴、偷盗敲诈、人员伤亡等重大恶性安全事故发生,按月奖励班主任60元。不能达到安全教育管理目标的不予奖励。
2、学生违反安全教育管理目标,学校管理人员和班级及时对其实施教育,情节严重的并按规定移交公安等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相关法律予以相应处罚。
三、学科教育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科任教师为当堂课的学生安全直接责任人。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和安全教育,当日值班人员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要求食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参与。
(二)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政教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摧捉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制定安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学生军训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计划,并与人武部有关同志共同协商。
2、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保证有利于学生军训的安全进行。
3、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4、主管领导应对军训活动全面负责,并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好的老师协助管理,保证军训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完成。
(四)不可预见灾害的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全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五)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班,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杂人员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晚上放学,学生必须迅速离校回家,学生应结伴而行,教师应按时放学。
4、成立班主任组成的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做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未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3、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合格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坚决取缔。
(七)门卫、保安工作中的安全管理
1、门卫、保安等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岗。
2、门卫、保安因不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或合同规定处理。
(八)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政教处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