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文明校园”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16 17:4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巩固我校文明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学校建设,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原则,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注重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和教师职业道德发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提升学校内涵,着力形成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学生勤奋学习、文明礼貌的良好风气,推动教育战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学校文明根基。
三、组织机构
潜山二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金琼
副组长:王全男 朱久香 徐晓春
组 员:吴功林 胡朝阳 汪结平 王佳焰 朱 俊
余龙顺 徐 锋 朱丙生 汪银华 林斗银
涂满平 雷 声 吴 森 章权政 邵 娟
程金生 胡宗明 各班主任
下设创建办公室:
召集人:王全男
成 员:吴功林 胡朝阳 汪结平 王佳焰 朱 俊 吴 森
汪银华 林斗银 邵 娟 各班主任
四、总体目标
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五、主要内容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
六、创建标准
按照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制定的《文明校园创建标准》(附后)开展创建活动。
七、实施步骤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方案(2019年3月—5月)。按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效指导和切实保障。学校要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和目的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有序推进(2019年5月一10月)。学校进行自创、自评、自查、自改,逐步完善软硬件条件,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创建工作。学校通过自评,条件成熟后,及时申请文明办和教育局组织进行评估。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全面覆盖(2019年10月—2020年)。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阶段性总结,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推广先进创建经验和成果,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水平。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校园”创建是创建省文明县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一个学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重要体现,学校全体师生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校长亲自抓,成立“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学校要认真统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文明校园”标准,压实任务,明确职责,找差距,补短板,抓提升,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切实推进文明校园建设。
3、完善资料,及时申报。学校要建立完整的资料体系,要着力管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通过各种媒介和宣传平台,积极、主动地宣传学校开展的相关活动。条件成熟,要主动申请评估、验收。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自觉接受文明办、教育局对“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建立通报制度,对创建成效明显的科室和班级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