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函字〔2024〕18号
(2024年4月29日行政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欺凌防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护在校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潜教字〔2024〕5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动化解校园内外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影响校园治安安全方面的各类问题,认真落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摸排梳理。学校将围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师德师风、条件保障等方面,开展一次“起底式”大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排查梳理,与家长或监护人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态、思想情绪和同学间关系等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暴力和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沟通,通过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周边综合治理,会同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不断完善安防建设,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络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干预、制止伤害学生行为。
(三)健全预防预警机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动态完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预案。明确教职员工对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问题线索排查发现、干预制止、强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每月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开展学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学生干部作用,建立班级、小组、宿舍等安全信息员制度,随时了解上报矛盾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在学校重点部位公布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投诉举报电话、信箱、邮箱以及法治副校长联系方式,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的核查处置,实现闭环管理。对校园内易发生暴力和欺凌行为的隐蔽场所加密巡查,并通过视频监控开展网络巡查。
(四)依法依规严肃处置。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纪校规。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档案,必要时依法送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暴力侵害和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五)规范欺凌报告制度。根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学生暴力侵害和欺凌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暴力侵害和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对于情节严重的,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情节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事件,要及时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六)切实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制定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定期开展“校长谈心日”活动。将防治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增强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并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指导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
(七)密切关注重点群体。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隐性辍学学生和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全面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其生活状态、心理状况,加强日常关爱帮扶,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案、一人一专班,高度重视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不良群体学生在“上放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活动轨迹,多种途径加强家校对接,谨防出现“失管、脱管”的真空地带。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全力做好辍学、隐性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被社会人员拉拢、教唆、利用实施校园暴力与欺凌行为。
(八)压实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压实学校校长、校级班子成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建立“防欺凌副班主任”制度,配备责任心强的任课教师作为防欺凌副班主任,协助开展欺凌防范工作。制定防治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的各项机制和制度,建立防治工作社会联动机制,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负责有关事件处置工作,推进无欺凌、反暴力校园文化建设。班主任要加强班级管理和家校联系,发现潜在的欺凌和暴力因素,及时进行干预和制止,参与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事件核查处置,对当事学生进行追踪教育与辅导。学科教师和其他教职工发现学生欺凌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并在日常工作中渗透反暴力、反欺凌的理念和主张。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具体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成立潜山二中防欺凌领导小组,加强宣传教育
潜山二中防欺凌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太平
副组长:王全男 徐红生 徐 维
成 员:林斗银 章权政 韩承怡 彭松元 汪银华 吴 森
彭昌祥 各班主任
预防欺凌工作办公室:林斗银 彭昌祥 叶 青
以班级为单位,每天安全教育课(第三节晚自习)对学生进行防欺凌教育;校广播站播放防欺凌语音;集中开展防欺凌专题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家长会、班主任会、年级部例会强调防欺凌意识。
(二)摸底调查(2024年4月26日前)
学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学校组织力量对学生欺凌和校园周边环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摸清当前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政教处定期组织班主任、保安、物业等对教、寝室进行管制刀具的检查。学校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筛查测评,对问题学生进行“一生一策”并落实专人包保,对是否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全面彻底排查,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欺凌相关措施和制度,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单亲离异家庭子女、学困生等特殊学生群体思想动态,充分发挥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的作用,做好关怀关爱和心理疏导等相关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进行健康的消费、娱乐、社交,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清理整顿(2024年6月26日前)
学校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和整治问题台账中的具体问题,形成具体整治措施,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校园暴力与欺凌防治工作的各项制度;同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和发挥学校的阵地作用,抵制社会不良文化对学生的侵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接受督查检查与巩固提升(2024年12月26日前)
摸底排查,清理整顿后迎接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梳理总结,进一步健全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任务。学校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增强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防范学生欺凌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责任压实。
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