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二中学生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02 15:49
为加强学校对传染疫情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管理,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教师上课必须实行点名制度,严格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任课老师发现课堂有学生缺课时,要了解缺课原因,及时上报班主任。
3、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政教处,以确保晨午检工作不漏不讹。
4、班主任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沟通,密切和家长沟通,了解缺勤原因、活动去向、人员接触等情况,做好记录。
5、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医院证明。如果事发突然,无法开具医院证明,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和医院证明,班主任做好记录。
6、学生复课必须严格把关。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过政教处、教务处同意,必须查验市级医疗机构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方可允许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