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行政人员听课、评课工作,根据潜教研(2023)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听课人员
学校行政人员及相关学科教师,每次安排5人听课,其中最少安排一名本学科教师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二、每周听课次数
每周至少安排3名行政人员3次听课。
三、每学期听课节数
校长不少于6节;
副校长不少于12节(分管教学教研的不少于16节);
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不少于20节;
政教处主任、信息处主任、团委书记不少于12节;
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等不少于8节。
四、评课要求
听课后及时组织评课,按照《潜山市中小学课堂评价量表》进行评课,分别确定好一级指标评课人(下次轮换)针对某一项一级指标(共5项)进行研讨评议,与听课老师及时沟通,针对性提出改进意见。听课、评课记录每次听课结束后交教科室汇总。
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
2023年9月21日